问:因公出国留学人员改持因私护照后,应在何处办理签证手续?
答:根据1993年5月国家教委、外交部和公安部(93)50号文规定,自1993年11月1日起,各类因公出国留学人员均改持因私普通护照,办理前往国入境签证和途经国过境签证。经外交部领事司批准,国家教委留学服务中心(对外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在公派留学人员改持因私护照后,仍然可通过因公渠道直接向各驻华使领馆申办签证。也就是说,各类公派(包括国家公派、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单位公派和地方、部委公派)留学人员,如持用因私普通护照,不经中心申办签证手续的话,只能和普通因私出国者一样,自行到使领馆排队申办,这意味着费时费力和难以保证取得签证。因为使馆对个人申请签证者,除要提供较多的公证材料外,还需面谈等。经验表明,各驻华使馆对个人申请者有较高的拒签率。几年来,公派留学人员贸然自行到使领馆申办签证而遭拒签者已不鲜见。
除上述外,出国处还为部分仍需持因公护照的留学人员办理因公普通护照及入境和过境签证;为互免签证或在境外办理落地签证的人员办理出境卡;为教育部系统出国团组办理入境和过境签证;为各类留学人员订购和代购机票,办理派遣手续,向我驻外使领馆通告留学人员行期等有关事宜。另中心还设有留学人员公寓,留学人员只要在公寓服务台预约登记,交纳相应费用,中心即可派车送至机场,提供一条龙服务。